【江苏疫情政策,江苏疫情政策最新消息】

wwwkkk 1 2025-12-24 18:56:18

江苏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

江苏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具体来说,中小微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在此期间被免征。同时,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部分(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也被免征。

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政策无需企业额外申请,已缴费用根据企业类型和当地政策直接退费或冲抵后续缴费,企业只需正常申报即可享受减免。以下是具体政策说明:减免政策申请与操作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无需办理手续或提交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直接减免,无需先缴后返:符合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减免的是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不受影响,且不需要先缴后返。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对应缴的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申请缓缴。

疫情社保减免哪几项?关注疫情期间南京社保减免政策的过程中,在社保减免的过程中,单位的三险是处于免征收状态的,这样在费用方面便可以节省很多。

疫情期间,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社保减免政策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具体政策如下: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这一政策的执行期限曾延长到2020年12月底,旨在帮助这些经济实体度过难关。

方便企业及时知晓。如果企业对划型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变更申请。新设企业:新设企业要按时办理参保手续,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减免政策。以上信息基于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及退费的相关政策,具体执行细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企业密切关注当地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的通知和公告。

江苏防疫要求最新政策

1、国家防疫新二十条规定: 5个“调整” 密切接触者 “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尺戚搭健康监仔铅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高风险区外溢人员 “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 入境人员 “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注:以上人员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2、入境人员:“7+3”隔离管控,第10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第猛前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在报备政策执行期间的要求如下: 报备方式:需提前通过“来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者向目的地社区、酒店、单位进行报备。 配合措施:报备后,应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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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纳入编制

1、疫情期间多地出台政策将抗疫人员纳入编制,具体措施如下:吉林省吉林省针对直接参与本轮疫情防控一线的事业单位贡献突出的非在编人员,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经报人社部门后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若同类人员较多形成竞争,则采取考评方式选聘。

2、对于符合条件的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将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推动陕西省内编外医务人员的转正进程。湖南省长沙市拿出事业编制,激励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 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

3、非编医护可「抗疫入编」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的事业单位贡献突出的非在编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报人社部门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同类人员较多形成竞争的,可采取考评的方式进行选聘。

4、在抗击疫情中表现优秀,合同工可以转为正式编制。为了表彰和关爱在抗疫一线表现优秀的非编制临聘人员,多地政府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临聘人员转为正式编制员工。

5、疫情期间,国家针对社区工作人员转岗的政策主要体现在对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措施上,其中包括将表现优秀的非编制临聘人员转为正式编制员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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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疫情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政策背景与目的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江苏省财政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通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房土两税”)的困难性减免,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及纳税人缓解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将减税降费与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结合,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吸纳就业。数据显示,政策实施后,泰州企业复工率达98%,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恢复至疫情前水平。

国家级政策梳理 国家级政策主要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社保及就业等多个方面的支持措施。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用于保障疫情防控和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税收减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企业,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如增值税减免、所得税优惠等。

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物福利免税:对于企业、单位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也将免除个人所得税。

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其他税费优惠以及地方性支持政策,具体如下:社保费减免:针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则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政策。

疫情期间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费减免及其他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增值税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免征政策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等特定项目,疫情期间依然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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