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家反映的问题线索,我区将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处理,督促整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举报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发热等症状不去发热门诊就医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区范围内违规聚会、聚餐、赌博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人员。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15-8759526;0315-8759671;0315-8711768。
严禁擅自收留外来人员,对于违规擅自收留外来人员且不上报造成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疫情促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通知各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和企业复工复产形势要求,结合市疾控中心建议,决定对我市各县区、开发区实施分区分类管理,进一步精准施策,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决定自2020年6月6日起,将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

3、唐山网证提前登记报备操作流程涉疫群众主动报备涉疫风险人员可从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模块自主报告涉疫风险地区旅居情况。
4、来院须知尽量独立就诊,如确需陪伴,仅限一人。所有来院人员请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接受预检分诊,测量体温、主动扫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不得隐瞒病情和接触史,主动配合,否则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公告指出,该政策至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

6、滦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全县防疫管控措施的通告目前我县疫情防控态势总体平稳,为确保企业复工复产、保证农事活动,经专家分析研判,自2022年3月31日0时起,按照“有序、分级、分类”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全县防疫管控措施。
1、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公布举报电话如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5776501,5776502,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培训举报电话:5776830。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严格执行对举报人的保密制度。
2、对上述线索,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向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315-2726367。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联系方式。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3、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奖举报制度: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唐人员,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2530110)。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4、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和涉疫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县区。有出行计划的,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出发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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