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滞纳金不需要缴纳(疫情期间滞纳金不需要缴纳吗)
疫情期间单位保险怎么交
1、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单位保险缴纳规定为,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上述期间相关业务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收取滞纳金。
2、湖北省外的中小微企业,2-6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全部减免;湖北省外的大型企业,2-4月的上述费用减半征收;湖北省内所有企业,2-6月的上述费用全部减免;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3、网上支付:商业保险: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将保费按时转入保费支付卡中,完成保险费用的缴纳。社保缴费:同样支持网上缴纳,可以通过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APP等渠道进行在线缴费。利用保单宽限期:对于商业保险,如果因疫情影响面临支付困难,可以利用保单提供的宽限期进行缓缴。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通知
法律分析:为了缓解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困难,制定了仅针对企业适用的社保减免政策:首先,国家制定减少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细则规定。其次,经营情况发生严重苦难,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政策还提供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选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并且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3月份的社保费申报期也有所调整,以方便企业应对。虽然减免和缓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个人缴费部分依然保持不变,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不受影响。
在政府的通知上看,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东莞社保补缴新规定
1、东莞社保补缴新政策是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新政策。
2、东莞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如下:一次性补缴的对象。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
3、断缴社保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而且需要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社保补缴手续。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要保险购买者提交用人单位的相应资料才行。如果职工是当地城镇户籍居民,可以到户籍地社保局申请自缴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4、根据法规所描述的,你必须以前缴纳过社保,并且在到达退休年龄后继续缴纳5年还没够15年的,才有一次性补缴的资格。
5、法律规定东莞可以补交社保。如果未补交社保超过两年以上的则不可以补交,但未补交的时间未超过两年的则可以补交。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疫情期间大连社保缴费延期吗
疫情期间,大连的社保缴费可以申请延期。具体政策由大连市人社局制定,并在《关于做好困难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详细说明。通知中提到,因受疫情影响而陷入困境的单位,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执行期为2020年。
可以申请延期。根据大连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困难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单位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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